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成员:
根据学校及学院主题教育工作安排,为抓好学习研讨、提高学习效果,现就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2.《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
二、学习时间、地点
2023年5月23日15:00;学院201室
三、参加人员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四、有关要求
1.会前认真自学。认真研读相关文件,读原文、悟原理,强党性、提站位,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2.撰写心得体会。坚持学思结合、学用相长,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书面心得体会(800字左右)。
3.做好交流发言。会上逐一交流发言,要求紧密围绕学习主题,结合本人实际,突出“怎么用”“怎么干”。
请全体成员准备好书面心得体会并提前十分钟签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请于5月23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党委请假(联系人:朱伟卫,电话:0537-4457006)。
心理学院党委主题教育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