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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第五次集中学习研讨(2023年度第八次集体学习)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8 作者: 来源: 点击:

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成员:

根据学校及学院主题教育工作安排,为抓好学习研讨、提高学习效果,现就第八次集中学习研讨安排如下:

一、学习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将学习掌握千万工程所蕴含的理念方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等纳入学习交流内容。

二、学习时间、地点

202362915:00;学院201

三、参加人员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四、学习内容

1.具体学习内容

1.1《论党的自我革命》

1.2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3 造就万千美丽乡村造 福万千农民群众
浙江20年持之以恒实施千万工程经验案例

1.4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1.5学习践行浦江经验

2.学习形式

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心得等方式,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面系统深入学习。

五、有关要求

1.会前认真自学。认真研读指定书目,读原文、悟原理,强党性、提站位,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2.撰写心得体会。坚持学思结合、学用相长,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书面心得体会(800字左右)。

3.做好交流发言。会上逐一交流发言,要求紧密围绕学习主题,结合本人实际,突出“怎么用”“怎么干”。

请全体成员准备好书面心得体会并提前十分钟签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请于629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党委请假(联系人:朱伟卫,电话:0537-4457006)。


心理学院党委主题教育工作办公室

202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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